1. 应置于仓库储存,气瓶仓库应符合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的有关规定;
2. 仓库内不得有地沟,暗道,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,仓库内应通风,干燥,避免阳光直射;
3. 控制仓库内温度,规定储存期限;
4. 严禁用温度超过 40℃的热源对气瓶加热;
5. 气瓶放置应整齐,配戴好瓶帽.立放时,要妥善固定;横放时,头部朝同一方向;
6. 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、盛装气体进行确认,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气瓶严禁入库;
7. 空瓶入库检查,瓶内气体不得用尽,必须留有剩余压力;气体气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.05Mpa。
8. 钢瓶瓶肩上有下次检测的具体时间,在这个时间以前可以放下使用,到期了就要送到专门的检测机构检测才可以充瓶使用。一般是两年检测一次。
9. 空瓶与实瓶应分开放置,并有明显标志;与有毒性气体气瓶和瓶内气体能引起燃烧,爆炸,产生毒物的气瓶,应分室存放,并在附近设置防毒用具或灭火器材;